環境空氣質量與無組織排放
更新時間:2020-12-28 點擊次數:1154
環境空氣指人群、動植物和建筑物所暴露的室外空氣。而無組織排放指在生產過程中無密閉設備或密封措施不完善而泄露,廢氣不經過排氣筒或煙囪直接排放至大氣,或者從露天作業場所、廢氣堆放場所等擴散到環境中。但因為低矮排氣筒的排放屬于有組織排放,在一定條件下也可以造成和無組織排放相同的后果,所以在執行“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指標的時候,由低矮排氣筒造成的監控點污染物濃度增加不予扣除。
環境空氣監測的目的主要是能夠了解某一區域的環境空氣質量,如城市、農村、企業周邊,對環境空氣質量進行評價,為政府改善環境質量提供依據。而無組織排放監測主要是為了了解污染源無組織排放對于周邊環境的影響,便于企業采取有效措施減輕對于環境的不利影響。
環境空氣的監測因子主要有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PM10、PM2.5、TSP、氮氧化物、鉛、苯并芘等。無組織排放監測因子常規的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氟化物、氯化氫、氨氣等,根據污染源的排放情況測定不同的監測因子。
環境空氣監測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按照環境空氣功能區分類執行不同標準限值,一類區適用一級濃度限值,二類區適用二級濃度限值。標準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等氣態污染物濃度為參比狀態下的濃度。“顆粒物(粒徑≤10μm)、顆粒物(粒徑≤2.5μm)、總懸浮顆粒物及其組分鉛、苯并芘等濃度為監測時大氣溫度和壓力下的濃度”。其中主要用1h平均值、24h平均值、年平均值來進行評價。
無組織排放執行標準有《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及行業排放標準,不同行業執行標準不同。標準規定的各項標準值,均以標準狀態下的干空氣為基準。用污染物濃度1h的平均值大值進行評價。